一、招标内容
(一)标的内容
1.骨料发运劳务
骨料发运年装车量约135万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1砂石分离压滤机操作;废料处理、倒运及该区域卫生保洁。
1.2成品库1-5#骨料库发运、装车全过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5#骨料库内掏库组织,开、停机组织,现场发运秩序维护,驾驶员装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环保监管等)、库底及周边、发运广场、蹬车平台卫生保洁;洗车台池内杂物清理,操作规范监督等工作。
1.3成品库设备巡检、维护以及简单的故障处理(工作内容包括:库底设备巡检并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蹬车平台安全状况检查,收尘器排放情况检查,收尘风机、转子秤等设备日常润滑,罗茨风机过滤网清理,伸缩头钢丝绳更换,伸缩头布袋更换等)。
2.新线散装水泥发运劳务
新线散装水泥年装车量约160万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1新线散装水泥发运、装车全过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4#水泥库内掏库组织,开、停机组织,现场发运秩序维护,驾驶员装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环保监管等);
2.2水泥库设备巡检、维护以及简单的故障处理(工作内容包括:库内设备巡检并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蹬车平台安全状况检查,收尘器排放情况检查,罗茨风机、收尘风机、转子秤等设备日常润滑,罗茨风机过滤网清理,伸缩头钢丝绳更换,伸缩头布袋更换,水泥发运区域消防器材日常检查维护及保洁等);
2.3洗车台和雨水收集系统巡检及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包括:洗车台日常巡检,洗车台运行台账记录,污水池和净水池内杂物清理。根据规定开、关雨水收集的阀门,清理阀门内的杂物及雨水收集周边卫生保洁);
2.4新线厕所及周边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内容包括新线发运广场厕所卫生保洁,人行道卫生保洁以及人行道防护栏卫生保洁);
2.5水泥库内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内容包括1-4#水泥库内环境卫生保洁及设备卫生保洁;水泥库底、水泥库操作室卫生保洁,现场标识牌、摄像头卫生保洁;蹬车平台卫生保洁,发运广场卫生保洁,绿化带路牙石沿线卫生保洁,发运广场北侧竹林处卫生保洁);
2.6发运广场南侧及熟料发散南侧绿化带维护,发运广场北侧绿化带及竹林维护,1-4#水泥库花坛及4#水泥库东侧草坪维护,辊压机房东侧水沟、熟料发散南侧水沟以及水泥发运广场南侧水沟清理;
2.7按时参加粉磨工段交接班会,完成工段安排的有关水泥发运的其他临时事务。
(二)作业地点:白马山水泥厂厂内。
(三)标的量: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四)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经营范围应包含装卸、搬运劳务等业务,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投标单位具有在执行的从事水泥企业水泥装车发运相关业务等劳务从业经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同等条件下,在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其他子公司从事水泥、骨料装车发运业务业绩较好的单位优先考虑。
3.投标单位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劳务装车发运作业要求(水泥、骨料装车发运应做到随到随装),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
4.投标单位需自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劳动工具等,保证从业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和劳务作业要求,并为从业人员办理相关社保或商业保险(保额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如发生任何人员伤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以及职业健康证明材料、身份资料,并列表说明每位员工从事装卸作业的工作年限。
6.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单位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单位帐户,汇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现金。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投标单位。中标单位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四、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将不予受理。
五、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前到白马山水泥厂财务处购买标书,标书每套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6日上午10:00时整,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白马山水泥厂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劳务现场勘察
1.为帮助拟投标单位准确掌握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单位将分开组织拟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若投标单位未参与现场勘察,不得参与投标。现场勘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具体时间由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共同确定。
2.投标单位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