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对2024年1-12月份脚手架搭设承包进行招标,欢迎贵公司前来投标,我们将根据投标结果,选定合作单位。
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单位在标书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报价书(详见附件):要求按规定填写投标书格式和投标报价表;
1.2、其它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简介、合作经历、服务承诺等。)
2、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
2.1、投标书格式:投标单位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及条款,递交的投标材料不得随意涂改,若确需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2.2、投标报价:通过对工程量招标除税单价对比,单价最低报价单位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二次价格确认,并以最终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
2.3、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方的报价表格式作任何实质性改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委托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每页须有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三、投标约定事项
1、投标费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书生效(不收取标书费用)。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汇款时请备注“脚手架搭设承包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市仙林湖支行
银行帐号:4301012109001160823
3、待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截止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该施工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单位不按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要求来履行义务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实的;
(4)投标单位以各种方式对招、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被查实的;
(5)其它违反投标规定的。
5、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8:00-12月15日17:00前到我公司生产处领取标书(或标书电子版),若需对本次脚手架搭设承包业务进行了解请联系本次招标业务办理人员:王继林,电话15366108118;贺平,电话15366007208。
6、招标期间,投标人应保证通讯通畅,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中标单位在我公司作业期间,不得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因中标单位现场作业(不可控因素除外),对我公司窑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次处罚中标单位人民币壹万元整,款项于当月结算租赁费中扣除。
8、中标单位在我公司脚手架搭设施工期间,应遵守我公司管理要求,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弄虚作假,私自夹带物资出厂。
9、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中标单位信息,否则招标方有权处置投标保证金(无需其它手续确认),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四、递交标书
1、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壹份;
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密封;外包装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3、招标人名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镇水泥厂路185号
脚手架搭设承包投标文件。
在2023年12月29日15:00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在2023年12月29日15:00之前将标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到我公司财务处(含邮递方式),投标文件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若需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获得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
五、原则规定:
1.如本招标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投标文件的相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原则为准。
3.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未尽事宜,由招标评标组议定。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投标人不得再就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
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二部分
开标、评标
一、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开标时间与地点:我公司于收齐投标书后在投标截至日期当天组织开标工作,并及时组织评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开、评标依据:
我公司将依据开标前招标小组集体确定的评标原则,选择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
3、其它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其是否中标,均不退回。
(2)《标的现场查看确认表》、《脚手架搭设承包报价明细清单》为投标书组成部分。
二、中标后约定事项
1、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接到任何中标通知的即为落标。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将相应施工材料及人员安排至施工现场,施工前应按中标价签订合同。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不得提出其他要求。
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三、具体要求:
1、中标单位以我公司实际脚手架搭设需求,按照不低于1.2米每层进行脚手架搭设工作,搭设脚手架以满足我公司作业要求为主,做好脚手架的整体加固工作。
2、脚手架材料均无进退场费用
3、中标单位在我公司施工期间,做好安全行车和人员安全保护,对人员安全负责,若因中标方责任出现安全事故和造成招标单位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若投标单位中标,进厂作业人员每人需提供缴纳100万商业意外保险证明,特殊作业证,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人员体检报告。
附件一:
标的现场查看确认表
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23年 月 日对贵公司招标的以下标的物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标的物的报价已无任何异议,现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注:所有脚手架材料进出场及施工期间产生的损耗及材料转运均为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请在报价时计算在内。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二:
脚手架搭设承包报价明细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内架含税单价(元/m2) |
外架含税单价(元/m2) |
票种 |
税率 |
备注 |
1 |
脚手架搭设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 |
□13% □9% □6% □3% □1% |
|
说明:
本工程报价单2023年12月29日15:00前,签字盖章密封后送到中国厂财务处,逾期视为弃权。
招标方全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传真:025-85700887
投标单位全称:
联系人(签字盖章):
报价时间: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2024年1-12月份脚手架搭设承包
标书编号:ZGCSCC-202312
日 期:
致: 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本人代表 在此做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招标人的本次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在投标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投标价格(在投标清单表报价中填写)。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并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派授权代表按招标方规定的程序履行义务。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条款约定内外的任何问题,我方一定尽全力给予解决,并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我方承诺在贵公司经营期间确保消险业务进度,且不影响贵公司经营计划,做到24小时及时处理,随叫随到,否则按照约定扣除费用。我方承诺满足贵公司安全方面的所有要求和制度,违反制度愿意接受处罚。
5.我方承认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附件均成为我方投标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6.我方理解并接受贵方可能不按最低价受标,及贵方不受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7.在整个招标和合作过程中,我方承诺不从事商业贿赂、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请客送礼及干扰正常贸易秩序的行为。若有违规,我方同意贵方做废标或终止合作往来的处理,同时接受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8.我方同意招标方制定的评标程序。如果我方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我方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无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并承诺,如查实存在隐瞒上述关系的情况,我方接受招标方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承担由此给投标方造成的一切费用。
10.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泄露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名)
投 标 人 代 表:(签名)
投 标 人:(公章)
附件三:
脚手架搭设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 包 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脚手架搭设工程
第二条 项目地点:厂区内
第三条 项目内容:脚手架搭设、拆除以及相关材料的运输等
第四条 含税包干单价:设备内部脚手架**元/m2,设备外部脚手架及落地脚手架**元/m2。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用脚手架工程造价暂定100万元,最终以实际搭拆工作量结算。
第五条 如遇税率发生变化,则按照除税价不变同步调整。
第六条 合同开始时间:2024年1月1日
合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第七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质量、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
搭设费用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内架含税单价(元/m2) |
外架含税单价(元/m2) |
备注 |
1 |
脚手架搭设 |
|
|
|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8.1 乙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标准,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甲方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
8.2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施工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要求搭设,严格执行有关悬空作业的规定。
8.3 乙方在设备内部搭设的脚手架,最顶层必须用木质跳板做一层防护层,预热器内部二层防护架,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加做防护层,外架需在作业面安装防护安全防护网。
8.4 乙方每完成一部脚手架搭设,在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合格、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才能使用。如需返工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8.5 乙方承包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安全,凡因乙方搭设的脚手架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6 乙方承包搭设的脚手架每步层高不得低于1.2米,若低于1.2米按实际高度进行折算,特殊情况按甲方人员要求进行搭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行为,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将提出警告,责令返工罚款,甚至赔偿损失并解除协议。
9.1.2 对乙方已完成脚手架搭设正在搭设进行检查和验收,内容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根据验收情况和协议要求结算劳务费。
9.1.3 乙方在下方搭设脚手架时,甲方停止上方任何形式的作业。
9.1.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9.1.5 脚手架搭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搭设审批手续。
9.2 乙方责任:
9.2.1 甲方将工厂日常设备检修、维修脚手架搭设以承包形式承包给乙方搭设,包括零星架子搭设, 乙方负责安排足够的技术工人,配备相应的技术骨干力量,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每次的脚手架搭设工作。
9.2.2 乙方进场工人应有如下证件:居民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体检报告、保险证明。
9.2.3 甲乙双方的协议要求及施工进度的需要,确保脚手架搭设不低于施工面,高出一部架,保证搭设质量,保证安全无事故。
9.2.4 质量按国家建筑施工,脚手架搭设规范验收达到优良,若进度不能满足施工需求导致生产停工,责任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9.2.5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乙方负责材料落实及搭设,乙方因自身防护不到位、操作不当等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9.2.6 严格执行“工完场清”,材料乙方自行租赁,施工面上多余钢管扣件集中堆放。
9.2.7 乙方人员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作业工具,并严格按照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9.2.8 乙方必须在甲方生产安全处指定地点进行脚手架搭设,未经生产安全处同意视为无效。
9.2.9 搭设点检修结束后,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度流程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
9.2.10 该协议双方签字时,乙方必须提交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交工厂存档。
第十条 结算方式
10.1 每季度对已完成脚手架搭设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全额付款。
10.2 结算付款时需经工厂业主单位负责人签字有效。
10.3 设备内部脚手架结算平方面积按照设备内部截面积乘以搭设层数;设备外部脚手架结算面积按照实际搭设面积乘以层数结算。
10.4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战争、水灾、火灾、地震、政府关停等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10.5 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10.6 因不可抗力造成对履行合同对的延迟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奖惩
11.1 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场,所有施工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所完成的工程量70%进行结算,余30%作为甲方另请队伍造成的延误工期和临时请工加价等其它损失。
11.2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如不能及时施工,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5000元/次作为处罚,并另换队伍。
11.3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按1000元/次从当季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3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桂印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林湖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4301012109001160823 帐 号:
税 号:913201008349050764 税 号: